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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附全文及解读)

阅读量:   更新日期:2018-02-21 23:46:55   来源: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办案机关”,是指负责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律师助理”,是指辩护、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有效发挥律师作用
——两院三部负责人解读《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两院三部负责人日前就《规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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