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8460548
新闻资讯

大安应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邀请派代表讲授“品牌保护”

阅读量:   更新日期:2018-02-27 13:21:21   来源: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 

大安应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邀请,于9月1日派出合伙人余裕武在“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2017财年全国法务工作交流会”上进行了一场主题为《新东方品牌保护实务分享》的讲座。


主要内容如下:


1. “品牌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联与区别。知识产权保护通常指商标、著作权、专利及商业秘密等权益的保护,虽然“品牌”严格来说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但“品牌保护”却能延伸至对商业利益上的整体保护,因此“品牌保护”应当视作一项管理性质的工作来开展。

2. 教育培训机构维权的特点。与制造、销售商品的权利人不同,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是服务,侵权机构存在规模小、管理不规范的特点,且当前支付方式多元化,维权过程中取证对权利人、执法机关来说都是一道难题。大安在为新东方维权过程中,注重对细节信息、证据的收集,与执法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是部分案件取得突破的关键。


3. 侵权情况的展示与归类。新东方作为国内民办教育第一品牌,在社会上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同时也引起了全国各地的侵权机构以各种形式“搭便车”,而“搭便车”的方式可谓五花百门,往往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或两者的竞合,对此,新东方一直持坚决打击的态度,并逐渐建立其情报反馈机制及处理机制。


4. 品牌保护案件流程。作为集团性质的企业,新东方在知识产权管理、品牌保护方面有个性化的流程,划清集团总公司及下属机构的职能,发挥总公司的总体统筹、下属机构掌握信息的准确性、灵活性,并结合外部专业维权机构的专业性、机动性。


5. 案例分享。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维权的特性,分享与各地政府部门沟通中遇到的问题、沟通技巧,重点从如何在取证、举证的环节上向执法部门、法院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进行介绍,同时还强调了侵权案件发生后下属机构如何配合集团总公司开展品牌保护工作,及开展相关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主讲人简介:

余裕武,暨南大学知识产权法硕士,2008年起至今一直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及管理相关工作,曾供职于大型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并服务于大众、通用、宝马、奔驰、丰田等跨国公司,在大型集团公司总部负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工作,现任大安合伙人,主攻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娱乐法、TMT(科技、媒体和通信)相关法律。




大安律师事务所免费在线咨询

以上填框分别为姓名、电话、案情描述、 皆 * 号必填 请认真的填写您的问题,我们会尽快回复。

咨询电话:010-58460548

律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花园中路联拓集团院内6号四合院

@2018 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07577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575号

友情连接:    讯易网|环球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