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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随笔 |商标转让中的“尽职调查”

阅读量:   更新日期:2018-02-27 13:21:36   来源: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 

六、对该转让商标是否对外进行过许可进行尽职调查

如果该拟转让商标曾经对外进行过许可,将对受让方造成很大的影响。“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同样适用于商标的转让和许可当中,商标的受让人对于以前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仍然有继续履行的义务,一旦有其他第三方可以使用转让商标,对自己的市场将会造成巨大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商标许可为独占的许可,即商标权利人在许可期内都没有权利自己使用商标。

七、对转让商标是否进行质押进行调查

转让方由于对外融资,很多情况下将商标权对外质押,一旦受让被质押的商标,一旦转让方还款出现问题,转让商标将会进入拍卖程序,受让人将无法获得商标。

八、对转让方的对外投资进行调查

对于转让方对外投资的公司进行调查,确定这些子公司是否经营与转让商标核准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如果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对于受让商标的使用是否会造成影响,并且对这些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解决方案。

上述商标转让中需要调查的八个方面,北京大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在每一项上都碰到了实际的案例,虽然经过我们的努力,大部分客户解决了问题或者将影响降到了最低。但是,有个别企业由于没有进行尽职调查虽然支付了转让费却丧失了商标;有的受让了商标被其他方提出了异议、无效;有的被控告承担侵权责任;有的受让了对外有许可的商标;也有的被转让方收回的了商标。即便是最后解决了问题,也为此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有的甚至丧失了市场的最好机会。因此,商标转让中的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每一个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应该具有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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