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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随笔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务

阅读量:   更新日期:2018-02-27 13:21:40   来源:北京市大安律师事务所 

导读:

股权激励计划是公司发展阶段倍受欢迎的方式,一般就公司及创始股东来说,最终目的是“省权、留人”,因此,在国外,股权激励也被视为公司送给经理人的“金手铐”,这一比喻形象地说明了股权激励暗含激励、约束双重作用,而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各个关键要素设置就显的尤其重要。

下面就股权激励的关键要素进行论述:

一、 激励股权的来源及比例

(一) 激励股权的来源

一般激励股权有三种来源:

1. 由创始人股东代持激励股权,股权比例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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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立持股平台(有限合伙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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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员工出资向公司增资,由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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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公司上市前,采用创始股东代持和持股平台的较多,由于创

始股东代持的方式,在公司上市过程中,中介机构会要求将代持的股权全部还原,以保持股权结构的清晰,所以,现在采用持股平台方式的越来越多。

(二) 激励股权的比例

1. 初创期的企业

初创期的企业一般是指A轮融资前的企业,这个阶段的企业员工人数较少,

规模较小,并且还未形成利润收入,一般对于激励股权的释放比例在20%-40%之间。

2. 快速发展期的企业

快速发展期的企业一般是指A-C轮融资过程中的企业,这个阶段的企业员

工人数有一定增长,客户和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一般此阶段的企业对于激励股权的释放比例在20%-30%之间。

3. 成长期的企业

成长期的企业一般是指在C轮融资-Pre-IPO过程中的企业,这个阶段的企

业的客户和业务已快速增长至相当的规模,并且逐步盈利,一般此阶段的企业对于激励股权的释放比例在10%-20%之间。

二、 股权激励对象及取得激励股权的比例

(一) 高管层(除创始股东的CEO、COO、CFO等):一般取得1-5%的股权比例;

(二) 技术骨干人员(工程师、产品及技术开发人员等):一般取得1-2%的股权比例;

(三) 其他重要职位人员:一般取得0.5-1.5%的股权比例。

三、 股权激励方式

(一) 期权

股权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股权期权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义务。激励对象到期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不“行权”。股权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不得行权。

授予期权的对像范围比较广,包括普通员工、高管层、其他需要给予激励的人员。期权激励点在于增值收益权。期权注重的是行权的权利,而非给予的股权。

(二) 限制性股权

限制性股权,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直接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权并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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